政府信息公开

行业规范

所在位置:首页-行业规范

文化共享工程卫星接收站频道调整说明

  • 发布时间:2012-01-08 00:00:00
  • |
  • 作者:静宁县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6501次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卫星系统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作为弥补网络欠发达地区进行资源推送服务的补充手段,为各地以卫星方式接收视频资源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站点所使用。随着六级服务网络的基本形成,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已逐步覆盖卫星接收站点,加上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卫星系统使用率逐年下降。发展中心决定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卫星服务模式进行调整:即通过进一步深化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和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工程的卫星播发频道,继续开展文化共享工程的卫星服务;文化共享工程的卫星播发系统的服务将于4月30日停止。

    为适应新的卫星服务模式,调整各地文化共享工程自建卫星接收站的技术参数,转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和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卫星频道播发的资源,发展中心制定了《文化共享工程卫星接收小站频道调整说明》。现将该说明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调整后卫星接收站将能够接收全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后简称“农党与农村中小学教育”)两个工程播发的卫星资源。

一、调整参数

由于农党与农村中小学教育均与共享工程卫星系统使用相同的接收频率,因此只需对接收PID值进行修改即可完成频道调整。

    增加PID(十六进制): E5,E6,E7,E8,B2
       
         (十进制):  229,230,231,232,178

 

友情链接 甘肃省图书馆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图书馆学会 静宁县人民政府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