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图书馆关于催还到期未还图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2-20 0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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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静宁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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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图书馆关于催还到期未还图书的公告
尊敬的读者朋友:
按期归还在公共图书馆借阅的图书是读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护我馆图书资产安全,保障广大读者的阅读权益,若您所借图书已过期,请尽快到静宁县图书馆一楼归还。
4月30日之前,对于超期未还图书数量较大且年限较长的读者,经催还仍拒不还书的,我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还书的权利。
敬请通过拨打静宁县图书馆联系电话(0933-2524170)及其它渠道查询您的借书记录并及时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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